農藥登記證號:PD20082684 |
登記證持有人:河北野田農用化學有限公司 |
農藥名稱:阿維菌素 |
劑型:乳油 |
毒性及其標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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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阿維菌素1.8% |
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場所 |
防治對象 |
用藥量(制劑量/畝) |
施用方式 |
十字花科蔬菜 |
小菜蛾 |
30-40毫升/畝 |
噴霧 |
茭白 |
二化螟 |
35-50毫升/畝 |
噴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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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術要求:
1.施藥最佳時期為小菜蛾低齡期(三齡前)施藥,防效最佳,按登記劑量兌水均勻噴霧;茭白二化螟卵孵高峰期或1齡幼蟲盛發期用藥,視蟲情輕重5-15天后可進行第二次施藥。2.噴霧要均勻周到,保證足夠的噴液量。3.傍晚或陰天施藥效果最佳,應避免在烈日下施藥。4.大風天或預計1小時內降雨,請勿施藥。 |
產品性能:
阿維菌素是一種大環內酯雙糖類化合物,是從土壤微生物中分離的天然產物。作用機制是刺激γ-氨基丁酸的釋放,抑制神經傳導,導致害蟲麻痹死亡,具有胃毒和觸殺作用,并具有一定的植物內吸性,可通過植物的薄壁組織進行傳導。本品是應用于十字花科蔬菜、茭白,防治小菜蛾、二化螟的乳油制劑產品。 |
注意事項:
1、本品在茭白上的安全間隔期為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;甘藍3天、蘿卜7天、小油菜5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;2、本品對魚類等水生生物、蜜蜂、家蠶有毒,施藥期間應避免對周圍蜂群的影響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蠶室和桑園附近禁用。遠離水產養殖區施藥,禁止在河塘等水體中清洗施藥器具;3、施藥時要有防護措施,穿戴防護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藥液;施藥期間不吃東西和飲水;施藥后及時洗臉洗手。 4、建議與其他作用機制不同的殺蟲劑輪換使用; 5、使用完本品,包裝物不得隨便丟棄、不得用于盛放農產品或其他食品,應選擇安全地點妥善處理; 6、避免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接觸。 |
中毒急救措施:
中毒癥狀:早期癥狀為瞳孔放大,行動失調,肌肉顫抖,嚴重時導致嘔吐。 急救治療:誤服應立即就醫治療,立即引吐并給患者服用土根糖漿或麻黃素,但勿給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東西。搶救時避免給患者使用增強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藥物(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。不慎吸入,立即將病人移至空氣流通處;不慎接觸皮膚或濺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。 |
儲存和運輸方法:
1.本品應貯存在陰涼干燥避光處,注意防潮、防曬; 2.搬運時要輕拿輕放,切勿倒置、踩踏; 3.不能與食品、飲料、糧食、飼料等同貯同運; 4.遠離兒童及其他無關人員,并加鎖。 |
質量保證期:2年 |
備注: |
核準日期: 2008-12-05 |
重新核準日期: / |